近日,
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告,
为保证广大考生
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,
6月1日至6月16日
为高考、中考“禁噪期”。
在高考、中考“禁噪期”,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》和《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的规定,市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,禁止午间(12:00—14:00)和夜间(22:00—6:00)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。高考两天(6月7日至8日),中考三天(6月14日至16日),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,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、歌舞娱乐等活动。高考、中考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,依法予以高限处罚,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。环保举报热线:0551-12369。